工信部:加大對團體標準資金扶持 |
[ 信息發布:本站 | 發布時間:2018-01-20 | 瀏覽:3374 ] |
為加快建立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協同發展、協調配套的新型標準體系,推動工業通信業團體標準化工作健康有序發展,近日,工信部發布了《培育發展工業通信業團體標準的實施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
《意見》明確提出了我國未來三年工業通信業團體標準的發展目標:
到2020年,工業通信業團體標準化工作機制基本健全,團體標準的市場認可度得到較大幅度提升。在市場化程度高、技術創新活躍的領域培育發展一批技術水平先進、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團體標準應用示范項目,推動形成一批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團體標準制定機構。
《意見》提出,將從四個方面積極為團體標準發展營造良好環境,鼓勵學會、協會、商會、聯合會、產業技術聯盟等社會團體制定技術指標全面超越或嚴于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的團體標準,制定團體標準填補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空白。具體措施如下:
一、樹立團體標準應用示范標桿。鼓勵地方行業主管部門、社會團體等申報團體標準應用示范項目。按照“自愿申報、行業或地方推薦、專家評審、社會公示”等工作程序,定期遴選出應用效果好、技術水平高、市場競爭力強、社會影響力大的團體標準應用示范項目并向社會公布,支持其在全行業范圍內的推廣應用,使團體標準應用示范項目成為高水平、高質量的代名詞,引領相關產業發展。
二、探索建立團體標準采信機制。推動在產業政策、產業規劃等方面采用團體標準,鼓勵在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中吸納和引用團體標準,擴大團體標準的社會影響力。探索建立團體標準轉化為行業標準的機制,明確轉化條件和程序要求,支持將技術水平高、實施效果好,屬于產業發展重點領域的團體標準轉化為行業標準。暢通社會團體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的渠道,鼓勵借鑒團體標準提出國際標準提案,參與國際標準制定。
三、優化完善現有標準體系結構。進一步厘清行業標準和團體標準之間的界限和關系。將行業標準主要界定在重點技術、產品和服務,以及基礎公益性領域,逐步減少一般性技術、產品和服務類標準。對技術變化快、發展方向尚不明確的重點領域,支持相關社會團體先期開展團體標準的制定與實施,為行業標準的制定探索道路、積累經驗。
四、支持團體標準的社會監督。鼓勵社會團體在團體標準化工作中自覺接受社會監督,支持相關專業機構從合法性、合規性、先進性、國際性和影響力等角度,自主開展團體標準技術水平和實施效果評價,供市場參考。
《意見》特別強調,將加大對團體標準的資金扶持,研究推動對團體標準應用示范項目、團體標準采信等重點工作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,引導社會團體加大在團體標準方面的資金投入。鼓勵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設立專項資金,支持相關團體標準的制定、實施與評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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